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为做好2010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确定工作,有效落实质检总局2010年“质量提升”活动相关工作部署,国家认监委定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年度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议方式
为改进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审议方式,增强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落实总局节省资金、精减会议的工作要求,本次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引入网审流程,采取网上审议和会议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网上审议时间:2010年4月26日-30日。各审议专家组应在此期间组织完成网上审议工作。会议审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审议专家组组成
计划项目审议专家名单见附件1。
四、审议内容与规范
本次审议工作的内容、规范和要求见《2010年度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内容及规范》(见附件2),具体操作见《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审议与专家复评功能使用手册》(见附件3)。
五、审议的组织及要求
(一)审议专家组
1.本次网上审议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2.各审议专家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审议计划项目审议结论表、标准复审评价表以及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审议结论表的填写工作,审议结论暂不提交,待会议审查确认后统一上报。
3.各审议专家组在完成网上审议工作后,就本组网审情况做出简要小结,内容包括网审的组织进展(人员分工、进度安排、完成情况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分歧,相关建议三个部分。网审小结请各审议专家组秘书于5月6日前提交至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4.各审议专家组秘书协助审议组组长完成本次网上审议工作,特别是组织协调和网上操作指导工作。本组审议专家联系方式可通过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获取。审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审议工作联系人进行沟通。
(二)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
请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妥善做好本单位参与网上审议工作专家的时间安排,确保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审议任务。
(三)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
请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做好网审期间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运转的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网上审议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相关注意事项
(一)各位审议专家应保管好本人帐号密码,避免误用;
(二)审议专家在填写审议意见时应详细写明推荐或不推荐的理由,以便于其他专家和审议组组长充分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
(三)审议过程中若针对同一项目存在分歧,由审议组组长协调解决,争议较大的项目可留待会议审查阶段再行处置。
七、联系人
(一)各审议专家组联系人为各组秘书;
(二)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联系人: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 李洋,电话:010-65994166-6509,Email:liyang@cncait.com.cn;
(三)审议工作联系人: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标准管理处 冯增健,电话:010-82262774,Email:fengzj@cnca.gov.cn。
附件:2010年度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内容及规范
附件:计划项目审议专家及分组
附件:文件扫描件
附件: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审议与专家复评功能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