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直属挂靠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青海地震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通知》精神,2010年4月21日将举行全国哀悼活动,为此,质检系统各单位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各种方式表达质检系统干部职工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哀悼活动。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均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