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成品油每季度因密度变化而引起的价格调整合理、公平、准确,黑龙江省塔河县质监局自4月份开始,每天对大兴安岭林区石油总公司塔河分公司和中石油大兴安岭销售分公司塔河加油站经销的成品油密度随机抽样监测,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成品油价格、规范中油系统测定密度行为起到了职能管理和技术保障作用。
在对成品油密度监测的同时,根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从人员素质、计量管理水平、计量器具配备与检测、日常数据管理等几方面,对加油站在计量管理方面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各站在人员素质、计量管理水平、日常数据管理、计量器具配备与检测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和完善,但是仍有个别加油站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配备的计量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要求每天自测密度并公示;成品油零售时,未明示计量单位;计量器具配备不齐且检定情况不好;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不符,其偏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
针对加油站存在的上述问题,塔河县质监局执法人员积极应对,本着管、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对加油站存在计量克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积极耐心地为企业讲解加强计量管理的必要性,使企业认识到计量管理既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并积极主动地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为企业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