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地区发生7.1级地震后,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为灾区捐款。
为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2010年4月16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西藏自治区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辖区内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向地震灾区捐赠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捐赠人对捐赠药械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加大对捐赠药械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捐赠药械存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违法情形的,要依法从重查处。
通知还要求,西藏自治区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信息,切实保障捐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