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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召开2010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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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广东省统一监管要求,东莞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已经发生重大调整。为做好新旧监管模式衔接,推动各镇(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4月14日,东莞市质监局在东城文化中心召开了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市近1300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各镇(街)经贸办、质监站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东莞市质监局欧南燕副局长从大胆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整治安全隐患、深化小作坊整治、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宣贯工作、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总结了2009年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就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重大调整,即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等2010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会议最后,东莞市质监局罗晓勤局长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食品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维护企业和国家形象的重要手段”,透彻分析了企业、政府和监管部门各自所负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督促企业充分认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必要性,严格落实各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坚决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规定》将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模式进行了重大的调整:把巡查变为监督检查,把以前包办式、保姆式的检查变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把以前现场检查变为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等等,其核心目的就是突出、强化并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作者:佚名 来源:东莞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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