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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干旱监测评估业务指标有了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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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自治区气象局重新确定了干旱监测评估指标,由此,全区干旱监测评估业务指标有了新标准。经气象局组织有关专家讨论审定,通过对0―30cm土壤相对湿度平均值测算,把干旱监测评估标准重新划分为不旱、轻旱、中旱、重旱和特旱五级。

  干旱是自治区发生频率最高、对农牧业生产影响最大的气象灾害。以往各盟市干旱监测评估业务指标不统一,给干旱评估工作带来很多不便。经气象局组织有关专家讨论审定,通过对0―30cm土壤相对湿度平均值测算,把干旱监测评估标准重新划分为不旱、轻旱、中旱、重旱和特旱五级。下一步,自治区气象局还将充分考虑不同作物及其不同发育期对水分需求的特点,不断细化干旱监测评估业务指标,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细化全区玉米、马铃薯、大豆、小麦这四大主要作物干旱监测评估业务指标的任务。

作者:王国英 王薇薇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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