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提高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云南省曲靖市质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中,积极探索和推行特种设备安全“分类监管”新模式。
分类监管主要是应对有限的安全监管力量与快速增长的特种设备数量所带来的风险和压力,转变理念、改变方法,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科学、合理、有序、协调地开展监管工作,旨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责任体系建设,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的信用度基础上,充分结合其安全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设备状况及周边环境影响、风险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四个安全监管等级。
对确定为一级监管对象的用户,予以重点监管、巡查和监督;对确定为二级监管对象的用户,予以重点关注和管理;对确定为三级监管对象的用户,予以一般监管与指导;对确定为四级监管对象的用户,予以一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