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省金乡县质监局开展农资打假“春苗行动”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有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把服务“三农”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近日,山东省金乡县质监局正式启动农资打假“春苗行动”,随着这一行动的全面展开,质监部门的监管触角进一步深入到乡村,延伸到田间地头。

  此次“春苗行动”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为重点产品,以2009年执法检查不合格企业、生产条件较差的小企业、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经营单位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化肥总养分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及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的行为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实现持续好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产增收。

  为确保“春苗行动”取得实效,金乡局采取多种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有关质监法律法规知识,讲解识假辩假常识,引导群众提高维权意识,鼓励群众坚决抵制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积极投诉举报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领导,搞好协调。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苗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协调。同时,积极联合农业、工商、公安等执法力量,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突出重点,拉网检查。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早计划、早安排,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持从点到面、点面结合,对生产企业、农资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具体为:对我县的农资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定期抽检,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对农资经营单位禁止其销售无证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以及产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对没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法查处,责令停止生产;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农资产商品进行定量包装检查。

  四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在“春苗行动”中,要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对农资生产经营中制假、售假、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和人员,要坚决予以查处。

  五是强化服务,免费检测。充分发挥金乡县质监局检验机构的技术优势,组织开展“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活动,深入农民家中和田间地头,为农民免费检测肥料样品,现场为农民鉴别农资产品真假,解决疑难问题,传播产品标准、真假辨别方面的知识。同时,金乡县质监局还将我县唯一的农资法定检验机构在满足执法打假需要的前提下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开辟农民维权的绿色通道,免费为农民怀疑的农资产品进行公正检验,堵住假劣农资产品进入使用环节最后这个关口,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同时,组织检验人员深入化肥生产企业,帮助企业培训检验技术人员,完善实验室建设,严把质量关,确保不合格的肥料不出厂、不销售。

  六是打假扶优,诚信经营。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行业监督的重要作用,引导农资经营企业诚信经营,保障农资供应,提高质量信誉。要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正确引导农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要积极争取新闻部门的参与和密切配合,对查处的案件及时曝光,对活动取得的成绩及时报道。

作者:王汝平 来源:济宁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