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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质监局召开供四体会食品生产企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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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质监局召开全市供四体会食品生产企业会议。会议由合肥市质监局食品办主任李冰主持,合肥市质监局黄科副局长到会并对做好四体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合肥市质监局对做好四体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要求供四体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1.必须建立明确的食品生产供应安全保障制度,对原辅材料采购、运输、进厂检验、储存,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包装、储存、运输,到达目的地签收等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并且每个环节均应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同时严格加强对食品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农残、药残和兴奋剂的检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必须规划专用的原辅材料储存场地、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成品包装和成品储存场地,专门保障供应四体会食品的生产。生产设备应实施严格的清洗消毒措施,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非责任人进入供四体会食品生产加工车间,防止出现非生产工艺性安全问题。

  3.必须针对供应四体会食品进行严格的批批检验并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严禁出厂。所有检验报告和留存样品需指定责任人保存,以备检查。

  4.供四体会食品的包装和储运除按照食品相关要求执行外,必须由指定的责任人进行包装和负责储存场地安全工作,严格防止二次污染和其他可能的人为、非人为破坏行为。

  5.供四体会食品检验除按照相关食品标准进行检验外,必须满足四体会组委会针对四体会食品专门提出的各项要求。

  6.企业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表》于4月30前报合肥市质监局食品办。

作者:佚名 来源:合肥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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