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卢龙县质监局将《地理标志产品 石门核桃》、《石门核桃栽培技术规程》两项标准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并获批准,此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卢龙县申报石门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圆满完成。
申报石门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卢龙县政府2009年30件实事之一,该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2009年1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了对石门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