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日照辖区企业自优惠贸易协定国进口商品总值7000多万美元,对其征收税款8000万元,而通过海关优惠税款近1000万元,辖区企业尽享优惠贸易协定实惠。
海关作为国际货物物流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在优惠贸易协定货物通关方面处于特殊地位。据了解,尽管我国区域贸易协定不断增多,但许多企业仍然对海关在优惠贸易协定和货物原产地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缺乏了解,据日照海关通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很多企业提交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因签发时间迟于享受贸易协定规定时限,或证书格式、签名等不符合在海关备案的要求等原因,造成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无法享受到税收的优惠政策。
为改变优惠协定税率商品无法享受优惠的局面,近期日照海关推出多项举措帮助辖区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实行优惠贸易货物原产地证预审核制度,支持企业将未报关货物原产地证及时提交海关进行预先审核,及时发现签发不规范的情况,避免因换证、重签等时效问题不能享受协定税率。同时,还对可享受原产地优惠税率但暂无法提供原产地证书的商品实行凭保放行,对急需原材料类商品实行优先通关,最大可能地保证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