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下发了《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认证执法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宁夏自治区各市、县(区)质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认证执法监管责任;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认证执法队伍素质;健全监管制度,讲求认证监管实效;加强督察考核,形成认证执法长效机制。通知指出,各市、县(区)质监局要高度重视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辖区内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提升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能,促进本地区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断提高,树立质监部门的整体形象,使认证执法监管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