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1日,山东省郓城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郓城县领导在听取了郓城县质监局局长赵新同志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对郓城县质监局依法履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所作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县长万存周同志在会上强调指出:郓城县质监局在食品和特种设备“两个安全”的监管上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职责范围内的,特别是影响郓城县良好形象的区域性违法生产加工行为要严查重办,决不能让假冒伪劣行为死灰复燃,对执法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会议对如何开展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决定以县政府的名义下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定期抽样检验计划,并对食品质量抽检工作拨付专款给予经费保障,以确保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