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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加强对LED显示屏认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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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蕲春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广告公司为一家大型购物广场安装室外LED显示屏时,使用的电源适配器等均无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并且没有通过3C认证。以此为契机,该局对LED显示屏的强制性认证、国家标准执行、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少数产品未能过关。

  LED电子显示屏是信息技术设备,其产品质量要求很高。按照有关规定,LED显示屏及部分配件需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并且,对其安装要求也非常严格,安装人员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为了规范这一新兴行业的经营秩序,蕲春县质监局对涉嫌销售安装质量不合格LED电子显示屏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生产、销售、安装以及购买使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并向消费者宣传有关常识。

作者:田新明 管景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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