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思茅城区汽车玻璃膜产品质量状况,净化汽车玻璃膜市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云南省普洱市质监局对思茅城区27户汽车装饰企业销售的汽车玻璃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抽取了36个汽车玻璃膜样品送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
经检验:14户企业的15个样品合格, 13户企业的21个样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仅为41.7%,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紫外线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指标与其产品的明示值不相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普洱市质监局已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