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两项燃香类产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3月30日,两项燃香类产品国家标准开始征求意见。一项是包括燃香的尺寸限量、燃烧安全性能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烟尘量要求的通用技术条件,另一项是包括重金属含量及燃烧后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浓度测试的方法标准。

  据介绍,《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和《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由中国轻工业协会提出,全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

  中国轻工业协会网站上的征求意见稿显示,《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适用于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及改善室内外环境使用的固态燃香。该标准的“要求”是核心内容,包括用香尺寸限量、燃烧安全性能、有害物质限量、烟尘量、包装、运输、贮存等。据介绍,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用香尺寸限量关系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有的香体超长超大,散发出强烈的烟雾,对环境及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燃烧安全性能指标是对产品使用的安全要求。大把燃香火苗过大,复燃后容易引起火灾,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劣质的香点燃后散发出来的挥发物对人的鼻、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直接危害到人的身体健康。燃香烟尘量过大,对寺院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也不利于长期在此环境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规定,是为了排除其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按照征求意见稿,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用香尺寸的限量为香体长度不大于500mm,直径不大于10mm;点燃香体,吹灭火焰后,不应再产生可见的火焰;提出限量的有害物质包括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提出限量的重金属包括铅、镉、汞、铬。同时对无烟香、微烟香、有烟香分别提出了烟尘量的要求。

  《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规定了燃香类产品重金属含量及燃烧后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浓度的测定方法,适用于宗教、礼仪、祭祀等活动场所及室内外环境使用的固态香有害物质的测定等。

  据悉,征求意见将于4月23日结束。

作者:徐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