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点,切实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浙江省桐乡市质监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在调查摸底、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制订印发了“2010年桐乡市重点监控特种设备计划”,确定27家使用单位的89台特种设备为2010年度重点监控特种设备。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桐乡局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五个方面职责要求:一是建立完善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巡查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二是建立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鼓励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三是制定并落实重点监控设备的具体措施,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四是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为有资质企业生产,安装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五是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