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4月7日刊登的《谁在制造“断指之痛”》一文引起广泛关注,有关专业、行业及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在加大对机械压力机监督抽查和整治的同时,应对机械压力机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一批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低的企业,从而使机械压力机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去年广东佛山市安监局对全市1000台无安全保护装置的机械压力机加装安全保护装置的企业,推行每加装一台给予200元的补助,其目的是解决每年发生的大量断指、断手事故。然而,该市顺德区伦教、陈村两镇的一些木工和锻压机械制造企业,每年又使无安全防护的设备流入产品生产制造企业,使解决劳动者“断指之痛”的生产安全隐患问题难以消除。
广东省机械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高级工程师李志宏认为,在欧盟,欧共体将锻压机械列为危险机械,所有出口到欧共体的机械压力机必须通过CE安全认证,否则就不能进入欧盟市场。自1993年国家取消了机械压力机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以后,顺德伦教、陈村两镇木工和锻压机械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一些“洗脚上田”者纷纷涉足木工和锻压机械制造行业,导致产业发展失控。国家应恢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并实行强制性认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应尽快制定对二手市场的管理,加强强制检测,对不合格设备强制报废。
曾代理多起工伤事故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鲁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对机械压力机行业设立生产许可有法可依,鉴于机械压力机行业的市场乱象已经危及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应积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加以整治。
顺德陈村锻压机械协会秘书长黎湛权认为,目前,顺德锻压机械存在的问题在全国都较有普遍性,由于没有门槛设定,一些不具生产条件的制造厂涉足锻压机械制造行业,不仅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严重隐患,而且也使行业健康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国家及有关部门应对机械压力机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制度,从而淘汰一批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加大对使用企业的监管,要像管特种设备一样,对没有安全保护装置的机械压力机,绝不许安装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