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条文说明的幅面大小和出版印刷的格式,字体、字号,提高出版印刷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出版印刷。
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标准的出版印刷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工程建设标准的出版印刷除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外,尚应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标准的幅面尺寸为850mm×1168mm的1/32(大32开),允许偏差±1mm。当出版印刷标准汇编本时,可采用其他幅面尺寸。
第五条 当标准中的图样、表格等不能缩小时,标准幅面可按实际需要延长或加宽,倍数不限。但在装订时应小于本规定的幅面尺寸。
第六条 标准及标准条文说明的字号和字体应符合附件一的规定。
第七条 标准及标准条文说明的封面格式和扉页格式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第八条 标准编号中的标准代号与顺序号之间不应空字。
第九条 标准的英文译名,第一个字母应采用大写英文字母排版,其它一律采用小写英文字母排版。英文译名与标准名称的行间距为5mm。
第十条 标准的目次和正文中的每个章、附录及附加说明应另起一页排版。“章’、“节”必须有标题。“章”、“节”号后空一个字加标题居中排版;“条”号应从左起顶格排版;“款”号从左起空两字排版;条文内容应在编号后空一字排版,以下各行均应顶格排版。当条文需要分段时,每段第一行均应从左起空两字排版,“项”号从左起空三字排版,其内容应在编号后接写,换行时应与首字对齐。
第十一条 附录的编号应采用大写拉丁字母排版从“A”起连续编号。编号应排列在“附录”后面,空一字加标题居中排版。
第十二条 正文中的“注”应采用、1、2、3……序号编写,“注”的排版格式应另起一行列于所属条文下方,左起空两字排版,在“注”字后面加冒号,接排注释内容,每条注移行排版时应与上一行注释的第一个字对齐。中间各条注释结束后加分号或句号,最后一条注释结束后加句号。
第十三条 标准中术语及定义的排版应在每条术语后面空一个字接排英文对应词。术语的定义另起一行排版,左端空两字书写,回行时应顶格排版。
第十四条 标准中的公式,应另起一行居中排版,复杂而冗长的公式宜在等号处转行,当做不到时,应在运算符号处转行。公式下面的“式中”两字另行左起顶格排版,所要注释的符号应按公式中的先后顺序排版,破折号应一律对齐。
第十五条 标准中的所有插图均用硫酸纸绘制清楚。其底图的排版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插图为原大绘制时,其线型:实线中的主体轮廓线粗为0.4mm,次要轮廓线0.25mm。虚线粗的为0.2mm。图中主体注记用8宋体汉字。
二、当插图放大1/5倍绘制时,实线0.5mm,虚线为0.25mm,点画线为0.125mm。其主体注记用10.5宋体汉字、斜体数字及字母剪贴;上下角标用8字剪贴。
三、当放大2/5倍时,实线0.6mm,虚线为0.3mm,点画线为0.15mm。图中的主体注记用14宋体汉字、斜体数字及字母剪贴,上、下角标用9字剪贴。
四、图的平行线间隔不应小于3mm:圆圈直径不应小于1.5mm。
五、图中的标记、尺寸数字等应用铅笔端正写在相应的位置上,由出版社剪贴制版。
第十六条标准出版对文稿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及标准的条文说明的出版物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定稿,并备有标准批准部门的发布通知。
二、标准对技术内容应完整无误,图文齐全;章、节、条款层次清楚;标准的编写方法和格式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三、标准的稿件中所有文字不得用铅笔书写;油印稿、晒图、复印稿字迹应清楚完整。稿件凡用铅笔勾画、涂改的部分,均不得作为定稿依据。
四、标准中的俄文、英文、希腊文、罗马数字以及阿拉伯数字等,须严格区分,书写清楚,并应用铅笔在旁边注明是何种文字及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等。
五、标准稿件中所有标点符号的用法应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附件一:标准及条文说明的字号和字体
附件二:标准及条文说明的封面和扉页格式
附件一:标准及条文说明的字号和字体
序号 页别 位置 文字内容 字体和字号
一 标准正文
1 封面 左第一行 UDC 四号黑体
2 封面 右第一行标准的标记符号 专用美术字体
3 封面 第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三号黑体
4 封面 第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三号黑体
5 封面 左第二行 三号黑体
6
7 封面
封面 右第二行
第二行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四号黑体
二号黑体
8 封面 第三行标准英文名称 四号黑体
9 封面 左第三行发布日期 四号黑体
10 封面 右第三行实施日期 四号黑体
11 封面 第四行国家技术监督局 三号黑体
12 封面 联合发布三号黑体
13 封面 第五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三号黑体
14 扉页 第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四号黑体
15 扉页 第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四号黑体
16 扉页 第二行标准名称 三号黑体
17 扉页 第三行标准编号 五号黑体
18 扉页 第四行主编部门 五号宋体
19 扉页 第五行批准部门 五号宋体
20 扉页 第六行出版社名称 三号长仿宋体
21 扉页 第七行出版时间及地点 五号黑体
22 发布通知通知名称 四号宋体
续表
序号 页别 位置 文字内容 字体和字号
23 发布通知文件编号 五号宋体
24 发布通知通知内容 五号老宋体
25 发布通知批准部门 五号黑体
26 前言 第一行前言 四号黑体
27 前言 正文前言正文 五号宋体
28 前言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四号宋体
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29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五号黑体
五号黑体
30 主要起草人五号黑体
31 目次 第一行目次 四号仿宋体
32 目次 正文目次正文 五号宋体
33 各页 正文标准正文 五号宋体
34 各页 正文章的编号及标题 四号黑体
35 各页 正文节的编号及标题 五号黑体
36 各页 正文并列叙述条、款的编号 五号黑体
37 各页 正文条文中的注、图注采用说明 六号宋体
38 各页 正文条文中图名 小五宋体
39 各页 正文表格中的文字 六号宋体
40 各页 正文表题及表序号 小五号黑体
41 各页 正文图中的数字和文字 六号老宋
42 各页 正文公式、方程式、物理量符号 五号拉丁字母
43 第二章术语、符号 五号黑体
术语和符号的定义 五号宋体
44 附录 第一行附录及其编号 四号黑体
45 末页 附加说明内容五号宋体
二 条文说明
46 封面 第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四号宋体
47 封面 第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四号宋体
48 封面 第二行标准名称 二号黑体
49 封面 第三行标准编号 四号黑体
50 封面 第四行条文说明 三号宋体
续表
序号 页别 位置 文字内容 字体和字号
51 封面 第五行出版社名称 四号宋体
52 封面 第六行出版时间及地点 五号黑体
53 制订说明第一行 制订、修订说明 四号宋体
54 制订说明第二行 说明内容 五号宋体
55 制订说明到第二行 主编部门 五号黑体
注:条文说明的其它要求与标准正文相同。
10
101525
UDC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0
50192—93
5155
20
河港工程设计规范
5
Code for design of river or engineering
1010
1993-12-07发布1994-08-01实施
40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15
140
图1国家标准封面格式
1146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0
河港工程设计规范
6
Code for design of river or engineering
6
GB50192—93
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8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6
1994年.北京
30
图2国家标准扉页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89
条文说明
1989年.北京
图3国家标准条文说明封面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89
条文说明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图4国家标准条文说明扉页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