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宁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宁党办[2009]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质监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人员、宁夏生源的区外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在宁夏工作满1年的外省籍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单位、数量和岗位要求
1、宁夏计量测试院5名,检测岗位,相关专业,31岁以下,从事检测工作半年以上;
2、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2名,检验岗位,化学专业1名,40岁以下;电气专业1名,30岁以下;
3、宁夏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1名,检测岗位,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30岁以下;
4、宁夏质量安全技术检验所1名,检测岗位,机电一体化专业(侧重电梯、起重机类),30岁以下;
5、宁夏食品检测中心1名,检测岗位,生物化学及食品检验专业,30岁以下。
四、程序、步骤
1、发布招聘公告。按照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nxzj.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限为2010年4月12日至4月16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与老干部处(银川市解放西街西桥巷95号南楼五楼),电话:6038057;网上报名时请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报名表于资格复审前送至宁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与老干部处。报名的同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3、资格条件复审。由宁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时限为2010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已取得职称资格证者)、1 寸彩照 4 张,到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与老干部处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后,正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发放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2部分,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与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由自治区质监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现场应答、基本技能操作等方式,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由自治区质监局组成考核组(由专家、领导等共5人组成),统一组织实施。
5、确定拟聘对象。按照笔试占40%分值、面试占60%分值汇总考试结果,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对象。
五、试用考察和聘用
1、对进行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本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录用手续。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档案资料、体检、考察、公示材料等,报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招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后,试用半年(或一年)。试用期结束,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纳入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管理,并按照宁党办[2009]47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宁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