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光宇,到普洱市质监局督导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在实地查看建设工地,听取筹建工作汇报后,刘副局长对筹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云南省政府要求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须在2010底前完成筹建并通过验收。为此,云南省质监局将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纳入了行政绩效管理,必须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筹建任务。二是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建设周期,4月5日前必须制定出工程进度和搬迁调试时间表,力争11月底前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考核验收。三是要做好建设资金筹措工作,对现有的资金要管好用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科学合理测算资金缺口并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资金支持。
督导期间,刘副局长还与普洱市委书记沈培平,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领导小组组长李小平进行了工作会谈。刘副局长代表云南省质监局对普洱市委、市政府给予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通报了云南省政府领导对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的有关要求。沈培平书记、李小平市长表示,将继续支持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希望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能够早日建成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为普洱茶产业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