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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修订饮食增补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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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SPS通报咨询中心消息: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05年8月10日通报了关于饮食增补剂的修订草案。草案称,修订的目的是为了更科学地保护消费者的饮食健康。

  这次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有:饮食增补产品需要经过事先批准加贴强制性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方法和程序、食品容器、健康声明必须符合当前执行的公共卫生部通报要求;无论是本地生产还是进口的饮食增补产品,必须加贴泰文标签;在本通报生效前生产或进口的蜂王浆及其产品、大蒜产品或其他饮食增补产品仍准许销售;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在通报生效后两年内对与通报要求不符的产品进行调整。

  草案同时宣布废止公共卫生部212、241、242号通报。

  该通报拟批准日期未定,拟生效日期为官方公报公布后90天。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5年10月10日。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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