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的有关规定,泰安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经泰安市政府批准于3月29日成立。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胡兆柱任主任委员,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工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泰安市发改委等22个部门的分工领导、科长,山东农业大学、泰山医学院的博士组成。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泰安市质监局。
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动、指导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研究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评审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审查、公示评审结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向泰安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提报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