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滨海新锦州建设,辽宁省锦州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锦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机关效率,全面履行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安全监察三大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四个方面争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者。
一是履行部门职能,用心服务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加强质量、计量、标准、特设、食品、认证等培训,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增强质量和诚信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搞好服务,定期到企业走访帮扶,把质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热情为企业服务上。
二是高度关注民生,保障质量安全。继续实施星级动态监管模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思路,强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锅炉、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监管,消除事故隐患;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反映强烈的产品作为打假的重点;构建由政府部门、市场主办者、消费者、经营业主共同组成的计量管理新体制。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提高工作绩效。积极推行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对外公布人员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等,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规范工作行为,端正政风行风。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质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倡导热情服务、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严厉查处破坏投资的人和事。采用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测评箱、开通投诉热线等办法,畅通交流渠道,听取广大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锦州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树立和谐执法新理念,优化投资软环境,为滨海新锦州的建设贡献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