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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青冈县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农民安全使用液化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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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农村液化石油气瓶的监管是保障民生、亲农爱农的一个重要体现,“春雷行动”期间,黑龙江省青冈县质监局结合农村液化气瓶使用周期长、周转慢、相对分散、监管难度大、使用常识匮乏等特点,采取四项措施,保障农民安全使用液化气瓶。

  一是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该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村屯向农民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利用实物向农民讲解检验标识、充装标识、安全使用常识和有关气瓶产权转移的重要性;向农民发放气瓶安全知识宣传单2000余份。二是加大对充装单位的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监督充装单位继续开展气瓶的产权转移;严格要求充装单位认真执行“八不准充装”规定。三是加大对气瓶检验环节的督查力度。督促气瓶检验环节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提高检验质量,对报废的气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大对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充装站、检验环节不履行职责,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农户违规使用气瓶的现象耐心教育,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最终达到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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