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检验检疫局与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共同检验工作协议》,为加快海南发展特种玻璃产业“量身”制定了六项支持措施。
这六项措施包括:检企双方共同组建进口检验协调小组,协调处理该项目进口设备验放通关和检验出证工作;简化进口设备口岸检验查验手续,加快货物入境通关速度;对项目进口设备采取集中申报、分批核销、分批检验、分批出证的便利措施,确保进口设备及时安装调试;提供装船前预检验服务,根据需要派员参加进口设备及材料的装船前检验、监造或者监装,或指定海外具有资质的中国检验鉴定机构实施装船前预检验、监造或监装;按共同检验方式对该项目进口成套设备及材料实施检验;按照相关规定减半收取检验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