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10年1月29日发布了G/TBT/N/EEC/308号通报,标题为: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法规(EC)No1005/2009,关于哈龙类物质的关键用途。涉及作为消耗臭氧层物质列入蒙特利尔协议第II组附件A中和列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法规(EC)No1005/2009的第III组附件I中的哈龙类物质,以及含有或依靠这些物质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防卫、航空、石油、燃气以及石化、核能和运输部门中的灭火器和消防系统。
该措施草案修订了法规(EC)No1005/2009的附件VI,该附件列出从法规的禁止使用哈龙类物质中免除的哈龙类物质的关键用途。草案阐明了允许哈龙类物质关键用途的说明;规定了在2035年之前逐步消除在欧盟的所有残存哈龙类物质应用关键用途免除的时间表。
附件VI本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技术和经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消防应用中的哈龙类物质及时的被取代,尚未获得替代品的情况下,鼓励消防用哈龙类物质替代品的开发和应用;确保减少保存持续关键用途重复利用的哈龙类物质的库存量,确保进一步减少哈龙类物质排放到大气中。
该措施草案拟批准日期:2010年7月。拟生效日期:2010年9月。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