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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强制执行三项童装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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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纤维检验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会发布的3项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经过半年多试行后,四川将在4月1日起全面强制执行。

  据四川省纤维检验局负责人介绍,3项国家标准已经于2009年8月1日在全国开始实施,考虑到四川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后,四川将于4月1日起全面强制执行。该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在儿童的风帽和颈部的拉带规格上有明确规定,幼童上衣的风帽颈部不允许使用拉带。服装的填充料中也要求不得含有硬或尖的物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刚硬部分构成的纽扣不应用于3岁及3岁以下童装,纽扣边缘不允许尖锐,防止造成危险。标准尤其要求,与食物颜色或外形相似的纽扣不允许用于童装;对退回服装的处理,生产企业应做好明确标记,不与完好的服装混淆;由于安全问题被退回的服装只能在完全修正后出售。

作者:冯丽羽 龚志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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