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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特检院深化码头吊安全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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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头吊”是指使用于港口的简易臂架型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范围。浙江省嘉兴市特检院联合相关部门对嘉兴市码头吊状况进行了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结果发现,大多数“码头吊”的使用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比较混乱,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针对这一现状,嘉兴市特检院明确提出,要推进码头吊的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将码头吊安全整治工作加以深化。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是作好码头吊安全专项检查的重点,为此,嘉兴市特检院提出了四点建议推进“码头吊”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针对“码头吊”基础管理薄弱的现状,为清除管理“空白点”,可以协同嘉兴市安监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讨论,召开部门协调会,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二是开展针对全社会的大规模宣传发动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能否最终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各码头吊机使用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只有提高各码头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工作。这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效果,例如通过电视台、电台等途径发放《公告》,也可印发《告知书》或编制相关的《吊车司机操作规程》,为检验、培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全面开展码头吊机的检验工作。对全市码头吊机进行逐台检验。检验人员根据《检规》,对码头吊机进行全面检验,对存在安全隐患事故的和违法行为的情况开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要求各码头业主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再进行复验,以保证所有使用的码头吊都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是举办全市码头吊机操作人员培训班。可和各协管部门配合,举办一期码头吊机操作人员领证培训考核班。通过培训考核,使这些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专业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树立一定的安全意识。同时,在培训期间,还可对参训人员发放“码头吊机自查自纠内容”,告知码头经营单位自己先对照检验内容进行检查,提早发现问题、自行整改,以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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