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本所发展能力,适应珠海市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本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质监工作,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学历 性别 专业 学位 人数 工作经历
检验员 本科及以上 男 纺织工程类 学士及以上 1 5年
检验员 本科及以上男 机电类 学士及以上 1 5年
检定员 测控类(力学方向)男 学士及以上 3 5年
检验员 研究生及以上 男 材料工程类 硕士及以上 1 5年
检验员 研究生及以上男 微生物类 硕士及以上 1 5年
检验员 研究生及以上男 化学分析类 硕士及以上 1 5年
五、招聘方式及有关说明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按岗位要求分别面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31日
2、报名地点: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珠海市人民东路240号506。
3、报名要求:应聘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www.zhjcs.cn下载或到本所索取表格)。
5、将报名表及资格证书发送到邮箱或邮寄到本所。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40号 邮编:519000 邮箱:zhszjs@126.com
6、资格审查: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资料,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时间:2010年4月10日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专业理论知识、公文写作。
3、面试:依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与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本所网站(www.zhjcs.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待遇:按我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计算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0756-2139625 2139496
附件:招聘报名表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