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关于数字版权管理相关标准制定的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一直极为关注。随着对数字版权进行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及数字音视频技术的发展,对数字内容进行保护变得越来越必要。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对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实际摸底工作,组织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向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出了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正式启动相关标准化工作。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达的《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组负责《信息技术数字版权管理 术语》的制定任务,项目计划编号为:20080200-T-339。
为切实做好该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积极性,现公开征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参加单位,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涉及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研究、测试等业务的单位,均可参加。
二、参加方式
成立数字版权管理术语国家标准工作组,请参加单位填写国家标准“数字版权管理术语国家标准工作组参与标准制定申请表”,于2010年4月2日前将报名表原件发至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加单位至少委派一名代表全程参与标准的制定。
三、工作方式
标准制定工作组成立后,将定期组织各单位代表召开会议对标准内容进行讨论、研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晨燕、范科峰;电话:010-84029098,84029151
传真:010-84029064;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邮编:100007;电子邮件:tiancy@cesi.ac.cn;fankf@cesi.ac.cn
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