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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长陈竺:食品安全问题关键要靠企业道德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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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是今年两会的关键词之一,其中“食品安全”依然是大家关注的话题。

  此前社会各界已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最近出现的海南“毒豇豆”以及“毒奶粉再现”事件,更是把这个老话题再次推向风口浪尖。甚至在今年两会中,有代表委员发出“食品安全怎么重视都不过分”的呼声。

  食品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在去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显然,过去的一年中,党中央、国务院为了“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的“三心工程”,全面加强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从颁布《食品安全法》,到成立“国务院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都表明了政府的决心。

  民以食为天,食应以安为天。食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但是近年来不断发生的诸如毒豇豆、毒奶粉、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事件,俨然成了政府和百姓的一块“心病”。

  “心病”还需“心药”治。而这“心药”就是全社会的诚信仁爱之心,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心,生产企业经销商的社会良心,以及消费者的维权之心。只有各方面都用“心”去做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这块“心病”才能彻底消除。

  监管部门的责任心

  《食品安全法》曾被寄予厚望,但就在这部许多人看来可“以一典治乱像”的“法宝”实施半年多以来,食品安全事件仍在频发,从“饮料总砷超标”到“问题奶粉重新入市”,再到“海南毒豇豆”,这对消费者的信心产生了不小打击。

  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均暴露出我国食品监管仍存弊端———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走过场、监管不彻底、做不到常态化等问题。

  据《湖北日报》报道,在“海南毒豇豆”被曝光之后,海南相关部门竟对武汉同行加以指责,表示对曝光的做法“不理解”。按常规,各省市地区检出外省的产品有问题,应该只限于内部通告,兄弟单位打个招呼,他们就可以派技术人员去调查,严控源头。可这一次,武汉相关单位却对海南兄弟单位曝光“太不给面子”。

  出了问题不是认真反思,自查自纠弥补监管漏洞,而是千方百计推卸责任,一味强调执法难度,甚至埋怨其他单位不该曝光。这样的态度何谈责任心,又何以让消费者对其今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心呢?

  虽然《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让“卫生部管协调、农业部盯源头、工信部抓生产、工商和质检部门管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初步成型,但是,如果监管部门在本系统内大兴互相包庇“潜规则”,而与其他合作部门之间又不能实现“无缝衔接”,出了问题互相推诿,那么再多的法律规章制度都将是一纸空文。

  因此,今年两会许多代表委员都认为,“海南毒豇豆”等问题食品事件的出现,再次凸显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之痛,其中最大问题就在于我国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链条中的多头管理,缺乏统一标准的监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钟南山指出,多头管理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解决不了,应该建立大食品监管机制,成立统一的管理部门。从源头、到加工、到流通,全由一个部门来管,这样才能使监管更有力,出了问题一竿子插到底,责任更明确。

  “虽然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在分段监管基础上的最高议事协调机构,对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但是作用有限,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个机构里面还是由一个部门来牵头较好。此外,食品安全委员会目前还只停留在国家层面,各地方的相应机构应该尽快到位。”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恒顺集团董事长叶有伟表示。

  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心和决心,还应体现在加大人员、财政等投入上。全国人大代表、肇庆市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瑞爱指出,目前,很多基层监管机构面临“三不足”(经费不足、设备不足、人员编制不足)的困境,这也成了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掣肘。国家应加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立法,规定各级政府必须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预算,不得挪用。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主任程静也表示,《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大增。以安徽省为例,其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量是以前的4倍多,但却没有增加1个人员编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临时性兼职”成了很多地区质监局进行日常监管的方式。《食品安全法》执法主体的严重缺位或弱化,对保障食品安全十分不利。

  显然,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还很艰巨,只有各级相关政府部门“齐心协力”用“心”去做,才能改变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监管和执法不到位等诸多现状,才能把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彻底,打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场“攻心”战。

  企业的社会良心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东门外接受采访时表示,食品安全问题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重大的挑战,关键要靠企业道德把关。

  可就在陈竺部长讲这段话的同一天,有媒体报道,广东省工商局公布由上海金丝猴公司的分公司———周口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猴”低聚异麦芽糖型无蔗糖巧克力(代可可脂),安赛蜜含量不合格。在毒豇豆、毒奶粉等事件把人们的敏感神经再次挑动起来的关口,金丝猴产品被曝光食品添加剂安赛蜜不合格,显然是撞到了枪口上,一下子引来潮水般的舆论指责。

  安赛蜜是一种类似于糖精的食品添加剂,能增加食品甜味,无营养,口感好,无热量。如果短时间内大量食用,会引起血小板减少导致急性大出血。我国2008年6月实施的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不允许添加安赛蜜。而此次金丝猴巧克力却被检出含有安赛蜜。

  尽管3月8日,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猴公司)发表声明称,由于公司在执行国家标准更新过程中管理上的滞后,导致其在生产无蔗糖巧克力过程中沿用了1996年的标准,未及时按照2008年6月实施的新标准更新配方工艺,致使其中一个车间所生产的少批量无蔗糖代脂巧克力产品没能符合国家新标准。

  但这个声明的解释显得十分牵强。有关安赛蜜的添加标准要求早在2008年就提出,难道两年时间都不足以让金丝猴关注到这个标准吗?看来管理真是相当滞后。另外,难道同一家公司的生产车间不执行统一标准吗?如果是采用统一的标准,那么该公司负责人所说“工作人员误领了安赛蜜这个原料,只是其中一个车间因采用1996年标准而生产了少量不合格产品”的解释,又该如何理解呢?

  虽然目前金丝猴公司已开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但是那些已经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甚至已经被消费者购买并食用,从而产生的不良后遗症又将如何“召回”呢?

  “管理滞后”的背后凸显的是责任心的缺失。正如很多代表委员所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其根源还是企业诚信和责任心的缺失。保障食品安全,除了行政部门监管,关键靠企业诚信与社会责任感。企业应该是食品安全的主体,也应是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但是目前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还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2月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

  面对这样一种状况,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出,还要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直言不讳:应该考虑对食品安全事件施以重罚。在国外,一旦在番茄、鱼丸这些日常食品中发现安全问题,企业马上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不仅要让他倾家荡产,还要用‘终身禁入食品行业’来警示其他企业,或者酌情判罚违法者5~10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政协委员程萍在建议时说道。

  其实,加大惩罚力度、以儆效尤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增强企业自觉的社会责任感,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企业家的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坚守食品安全的底线。

  全国人大代表、雨润集团总裁祝义才提出“食品工业就是道德工业”的说法,这应该成为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共识。食品企业应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良心,加强自律,这样才能将食品安全问题由“亡羊补牢”转变成“防患于未然”,才能将食品安全问题彻底解决。

  民众的维权心

  一篇名为《关于食品安全致两会的信》,在今年两会期间被网民争相传阅。这是一位在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的中国学生写的信。信中说,日本不仅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全体国民也都对食品安全十分重视,主要体现在消费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上。

  尽管日本已经被认为是世界上食品监管机制最为严密的国家之一,但民众“居安思危”的情绪始终存在。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在2009年进行例行调查时发现,受访民众中竟然有76.8%对食品安全感到“非常不安”或者“一定程度不安”。

  应该说,日本的食品安全环境是相对好的,在这样的食品安全环境下,竟然还会有这么高的“不安”投票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众“求全责备”的积极态度,也是促进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动力。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民间情绪,大多数的企业才不敢擅越雷池,监管者也必须兢兢业业。所以,我国食品卫生状况的改善,也需要这样“吹毛求疵”的民众。

  而在我国,一方面是很多消费者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民众的维权之心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是一些重视食品安全也具有维权之心的消费者,时常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他们问题食品的知情权被一些监管部门的瞒报或只对上报给无情剥夺了。

  所以,有代表委员提出,在强调民众的维权意识的同时,也要给予民众实施维权的环境和保障,要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明确食品安全信息,特别是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后,信息的透明发布更为重要,应当建立起相关信息发布的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问题几乎年年谈,自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这一话题就成了每年两会的热点议题,而且有关食品安全的监管措施也在不断增强,但是为什么这样或那样的食品安全事件依然在每年都上演着呢?从这个角度说,食品安全问题,不是政府出台一部法律,监管部门执行一些标准就能解决的。这不光是涉及政府、监管部门的事,企业和消费者也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推进。加大信息透明度,提高对问题食品企业曝光频次,让消费者发挥自觉抵制作用,也许远比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更有效。
作者:郑春蕾 来源:中国工业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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