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低碳经济”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中的关键词,政协一号提案更是引发了低碳经济潮。在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中山检验检疫局采取以下多种措施,大力服务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
加强对进出口耗能产品和影响环境产品的检验把关工作。该局严格限制用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机电设备进出口,能效要求不合格的不得入境;做好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对超过能源效率等级上限值的产品,坚决不予进口。
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中山局加强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到货检验及后续监管;限制高耗能旧机电设备进口;超过规定制造年限的旧机电产品不得入境。
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工作。严格口岸查验,“逢柜必开、柜满必掏、直至看清”,既要防止“洋垃圾”入内,又要确保废物入境后能真正“变废为宝”。
将低碳要求落实到检验检疫各项监管工作之中。将企业节能减排、产品节能作为“出口免验”企业考核条件之一;在企业分类管理评定时,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在实际执行中,加强对企业节能、环保审查。
发挥人才技术优势服务低碳经济。该局大力开展节能减排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的研究,完善评价、检测方法;扩大节能减排产品的检测能力范围,提高检测的科学性;及时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相关产品节能减排的标准信息,积极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实现产品升级换代。
在检验检疫部门的帮扶下,2009年,中山地区节能产品出口形势喜人,仅节能灯出口达3300批17300万美元,与2008年相比增长25%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