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宁夏自治区贺兰县质监局开展粮食加工企业定量包装查处工作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宁夏自治区贺兰县质监局对辖区内23家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定量包装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经检查,其中一家企业违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生产的大米标注净含量为25公斤,而实际净含量为24.5公斤。在检查现场发现该批大米已生产成品68袋。该企业采用定量包装机进行定量,定量包装机定量为24.5公斤,明显存在故意违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对该批大米进行了现场封存。经核实,该企业是应客户的口头协议生产的,准备销往内蒙。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贺兰县质监局对该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并监督企业对该批大米做换袋处理。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区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