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村级诊所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按照GSP和《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进货、验收、贮存、养护、调配、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做好各项记录。
二是加大对基本药物品种的抽验力度。不定期对各涉药单位基本药物进行针对性抽查检验,做到快速检验、快出报告、快速送达检验结果,确保不合格药品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三是加大药品稽查打假力度。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情况专项检查,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检查供货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质,药品进存销各环节质量安全是否可控,确保基本药物流向可追溯。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假劣药品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明确专(兼)职人员做好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收集、上报工作,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信息及时传递给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对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的基本药物品种重点监控,并按相关程序上报,指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