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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服装企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仅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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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质监局组织省高分子材料食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纤维检测中心、省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分别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膜)、服装、室内加热器、机动车制动液和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结果显示,全省14个地区156家企业生产的168批次产品中,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3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80.4%。其中,服装企业生产的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仅为42.5%;机动车制动液企业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塑料包装袋产品质量略有提高。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2个地区的73家塑料包装袋生产企业的8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7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2%,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提高8.2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不合格项目为氧气透过量、横向拉伸强度、纵向断裂标称应变和落镖冲击。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在加工过程中添加大量的填充剂,影响了产品的氧气透过性能;二是企业对原材料的选择、原料的配比及加工过程中的工艺控制不严。

  服装产品质量堪忧。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6个地区的40家服装生产企业的4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42.5%。不合格项目为色牢度、纤维含量、pH值和产品标识。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选用劣质面料;二是一些企业对购进面料不进行检验,只是按口头约定制作标识,标注纤维含量盲目性较大,造成纤维含量与标示不符;三是大部分企业对产品标准中标识项目要求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亟待提高。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鞍山3个地区的12家室内加热器生产企业的13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6.9%。不合格项目为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输入功率和电流、标志和说明。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原材料进厂把关不严,甚至个别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购进质劣价低的电热元器件;二是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生产工艺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三是企业成品自检环节缺失,出厂检验流于形式;四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中的“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够重视,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标示。

  机动车制动液产品质量较好。本次抽查了沈阳、抚顺等5个地区的8家机动车制动液生产企业的8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机动车制动液是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产品,本次抽检的企业均是获证企业,通过国家连续三年对该行业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使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明显提高。

  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产品质量有所提高。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9个地区的27家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生产企业的27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2%,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提高13.2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有4批次产品玻璃器皿腐蚀性能不合格。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了牟取暴利,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防锈剂添加不足;二是企业检验能力薄弱,不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

作者:夏金涛 杨荣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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