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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彩色电视新节能标准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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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编号为GB12021.7-2005的彩电新节能标准被正式公布,并将于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凡不符合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彩电将面临被迫撤市的处罚。新标准从工作能耗和待机能耗两方面作了明确要求,标准的全称是《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该节能标准是继我国1989年颁布过的《彩色及黑白电视机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之后的又一项针对彩色电视机行业的国家强制性能耗标准。这也是继去年国家对空调、冰箱制定强制性能耗标准之后,再次对家用电器耗电大件产品做出的节能要求。

  该标准规定自06年3月1日起上市销售的彩色电视机待机能耗不能高于9瓦,能效指数为1.5;待机能耗达到3瓦的可评为节能产品,能效指数为1.1;3年后即2009年3月1日上市销售的彩色电视机待机能耗不能高于5瓦,能效指数为1.0;待机能耗达到1瓦的可评为节能产品,能效指数为0.75。
  
  据了解,我国用电年平均增长速度连续超过15%,而目前我国的电视机保有量高达4亿台,如果按每天待机2小时耗电0.02度计算,全国彩电一年的待机耗电量就高达29.2亿度,相当于大亚湾核电站全年1/3的发电量。我国彩电的能耗大约占我国居民总电耗的10%左右。这其中大部分老式CRT电视待机能耗都在10以上,如果电视待机能耗都降低1瓦,以每天待机2小时计算,全年可节电2.9亿度。而实际上有些居民电视长期处于待机状态。我国家庭的大部分彩电使用年限已经到了更新换代期,这时出台新节能标准对于调节今后我国居民用电量的增长非常有意义。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大约有20%的产品达不到06年3月1日将实施的节能标准——待机能耗低于9瓦的强制性规定,而将面临退市的危险。这部分产品基本出自于中小企业。在此之前作为我国彩电主要出口地的欧洲和美国先后出台了包括彩电的家电节能规范,家电的节能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家电出口的一个新的瓶颈。新标准的出台将能很好地引导彩电企业注重技术进步,不断降低彩电能耗、提升节能水平,促进我国彩电业在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中健康成长。

作者:佚名 来源:家电网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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