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10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标准类成果的推荐补充通知如下:
一、标准类成果的奖励范围包括:
1、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机械工业国家标准项目;
2、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机械工业行业标准项目;
3、具有重大创新性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且实施1年以上(含1年)的机械工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可纳入奖励推荐范围。
二、推荐渠道:
1、机械工业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有关分会;
2、机械工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标准化技术归口研究所。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推荐标准类成果的申报。
联系人:胡珈铭
电话:68594891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