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总局2010年第14号),正式批准对怀远石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安徽省怀远县现辖行政区域,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怀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怀远石榴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怀远石榴以皮薄、核软、含糖量及可食率高而著称,具有悠久的历史及享誉海内外的知名度,其色泽艳丽,布满红晕,并有青翠光泽,果粒如玉琢脂凝,十分美观。其中尤以玉石籽、玛瑙籽、大笨子、二笨子等最为驰名。目前怀远石榴栽培面积达2.5万亩,年均总产2500万公斤,产值达1亿元。
“怀远石榴”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怀远石榴”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