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获悉,环境保护部近日发文,征集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修改意见。此举旨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恶臭标准对环境保护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需要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
在这次征集意见中,主要是针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解:
一、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问题。
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需要调整,如需调整,应如何调整。
三、是否保留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分级方式。
四、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关于污染物项目有何具体建议?是否应增加或减少污染物项目。
五、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调整有何具体建议。
六、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对于排气筒高度的要求有哪些具体的建议。
七、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是否增加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八、《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引用的监测方法等内容有哪些地方需要明确、细化或调整。
据了解,现行的恶臭排放标准1994年1月15日正式实施,目前,屠宰厂、化工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食品加工厂和发酵型制药厂等行业都存在恶臭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恶臭问题逐渐成为环保投诉的热点话题。有关部门表示,恶臭并不是人们传统认知上的臭味,对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只是一个方面,它的定义类似于噪声。恶臭实际上是一种异味,它能影响人们主观感觉,让人在主观意识上产生厌恶感。比如高浓度的香水,也会给人不愉快的感觉。因此,在评价恶臭时,是以感受到的浓度强弱为准,而不是以“香”和“臭”来划分。
恶臭对人类健康有危害,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对精神状态也有影响。我们欢迎各界人士把你们的建议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