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钼行业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钼行业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信部于 2010 年2 月9 日发布了钼行业准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于钼行业企业的矿山生产规模、资源回收利用率、工艺标准、排放标准以及生产安全等各方面进行了限定。
规模方面:标准规定露天矿采选矿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日处理矿石量10000 吨;坑采采选矿综合能力不得低于日处理矿石量5000 吨。冶炼生产企业(含新建、改扩建项目)工业氧化钼(含钼不低于51%)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5000 吨、钼铁(含钼不低于60%)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5000 吨。此外通知还对矿山企业的采矿三率做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工信部此次钼行业准入标准对企业各个方面都进行了限定。其中对于整个钼行业影响最大的还是矿山的生产规模以及工艺的限定。标准明显倾向于扶植大型以及超大型的钼生产商,对于小型的钼生产厂家,其未来的发展空间将受到限制。未来中国整个钼行业的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而大型钼生产企业则将受益于此次行业准入标准的实行。
钼钨等金属和稀土一样,也是我国少有的几种具有资源优势的有色金属,中国2008 年产量达到8 万吨左右,约占全球的40%。但是中国钼行业和稀土行业一样也存在着大量中小矿山无序开采的现象,此次标准的实行将使钼矿资源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有利于提高中国对于钼价的话语权,整个行业的盈利能力也有望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