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将于11月16日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修改稿)举行听证会。 公告对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条件做了说明:一、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参加听证会。二、作为陈述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书面陈述意见。三、听证会陈述人不超过10人,旁听人数为2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