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个月的公示期之后,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从3月1日起,对武当蜜橘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丹江口市继丹江口翘嘴鲌之后的第二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丹江口市是中国最北柑橘生产基地,近几年来,丹江口市先后引导农民发展无公害柑橘两万多公顷,年产量达3亿公斤,年产值3亿余元,惠及全市近16万橘农,柑橘产业已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
为利用保护好武当蜜橘这一传统特色资源,打响品牌,丹江口市于2009年4月着手申报武当蜜橘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同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受理了保护申请。12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武当蜜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对武当蜜橘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武当蜜橘保护范围为丹江口市现辖行政区域种植武当蜜橘的17个乡镇(办、处、区)及特区,保护对象为鲜果。根据公告,武当蜜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丹江口市质监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监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
丹江口市委农办负责人表示,武当蜜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批准,对武当蜜橘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