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2009年第四季度在太原市范围内抽检洁净型煤72个批次,合格率为零,产品质量严重低下。大部分产品都存在干燥基可燃硫、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干燥基灰分、干燥无灰基挥发分4项不合格。使用不合格型煤后锅炉热效率、热稳定性都会受到影响,同时还会直接影响空气质量。造成型煤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数型煤加工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差。近年来小煤窑关闭导致原煤上涨,这些小企业为降低型煤成本使用了高硫、高灰分原煤或劣质煤泥加工洁净型煤,导致这些企业生产的型煤制品高硫分、高挥发分,热值低、灰分大。
二是太原市周边产煤区原煤质量不稳定。太原市周边产煤区原煤中同时具备低硫分、高热量、低灰分、挥发分适中的原煤较少,型煤生产企业的原料选购困难。
三是型煤市场不规范。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存在质量欺诈、行业垄断和低成本产品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成本高、质量优的洁净型煤在竞争无序的市场中难以占到优势,销售份额较少。
针对太原市场上型煤质量严重低下的问题,山西省质监局 将采取措施对太原型煤市场进行整顿:一是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后处理;二是会同环保等部门召开企业质量分析会,督促企业学习贯彻有关标准规定,落实企业质量责任;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不合格企业名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