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重庆市严格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排放,不仅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同时还有效地保护了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重庆市制定了《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和锶盐、火电、水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根据主城区、三峡库区、渝西地区的资源禀赋、环境承载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设置准入门槛,以污染物排放效率限值为准入条件,从产业政策、工艺规模、清洁生产、选址布局、污染防治、总量控制、风险防范和污染物排放效率限值指标等方面,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了各地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政策,将高污染企业“挡在门外”,将落后企业“淘汰出局”。
近两年,按照环境准入规定,重庆市先后否定了潼南县制浆项目、大足县再生铅项目、渝北区水泥项目、沙坪坝区印染项目等10个项目,控制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发展,促进了工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