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山东检验检疫局党组高度重视,决定将2010年确定为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廉政建设年”。山东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桦在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将“廉政建设年”活动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抓手,着力实现“廉政、质量、生产”三个安全的年度工作基本目标。
山东局“廉政建设年”活动,在工作目标上,旨在促进干部职工抵御腐败侵害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在活动内容上,要求重点抓好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廉政制度建设、监督制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四个方面的十六项工作。在实施步骤上,安排了动员教育、查摆剖析、整改立制和考核总结四个阶段十二个环节。在工作安排上,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所列各项内容全部纳入其中,实行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整个活动主要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注重宣传与合作。局党组要求所属各单位主动向地方纪委、纠风等部门汇报活动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有效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开展宣传,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开展部门联防,与当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与海关、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关联执法单位建立执法监督合作机制,开展行风互查互评活动。二是突出廉政风险预警。将廉政风险评估作为查摆剖析环节的主要内容,要求各单位首先在内部按照个人自评、内部初评、部门互评、领导直评等方式,切实把廉政风险点查实、找全、核准。在此基础上开展走访,对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逐一确认。三是强化廉政制度建设。根据廉政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险控制的原理,对现有规章制度重新进行设计梳理、健全完善,力求建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具有山东检验检疫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