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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科学评价体系改革干部考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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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培养考察工作是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工作中,干部培养考察工作要做到民主、科学、规范、有效,仍然有几个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培养考察工作的主体不明确,参与人员单一。与被培养考察对象接触最直接、最了解的部门负责人和同事却游离在培养考察工作主体之外。

  培养考察工作的内容不全面,标准比较原则、概括。一些干部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考察不出来,或者不能全面反映出其真实的想法和水平。

  培养考察的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强。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提拔不考察”的现象,只是到提拔任用干部时才进行考察谈话,干部考察的方式方法还不完善,往往仅仅注重了考察对象一个时期的表现,而缺少对干部的潜质和悟性的系统培养考察,培养考察的深度广度都不够。

  培养考察的针对性不强、缺少前瞻性。在实际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和业务工作部门存在对被培养考察对象的思想意识了解不深入,培养意见原则性多,具体的帮助意见较少,培养措施或多或少存在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对培养考察对象的发展缺少前瞻性考虑。

  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充分认识到检验检疫事业的飞速发展,取决于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干部培养考察工作应该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是全局性工作,而且是全局性工作中最为基础性的工作之一。因此,无论是单位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还是部门负责人都必须牢固树立三种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成为适应时代发展,促进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力军。

  提高培养考察工作的针对性。这是培养考察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前提条件。在实际工作中,部门负责人与培养考察对象经过一阶段的相处以后,应该对其有一个比较清晰明了的了解和判断,在此基础上,科室领导经过缜密思考,才能找准每个人的发展定位,部门负责人应该对培养考察对象量身定做培养方案,为做到培养考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奠定坚实的基础。

  探索培养考察工作的科学方法。培养考察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有的放矢的过程,部门负责人要细化培养考察内容和标准,尽力形成客观的培养考察标准。将培养考察工作分解为若干个具体项目,采取评分制与等级制的方式进行定性量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性判断因素的干扰。同时,还要不断拓宽培养考察渠道,多角度地进行干部培养考察工作。

  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培养考察工作的目标,也是检验培养考察工作成效的标准,建立科学的培养考察评价体系,对于提高干部培养考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有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是考核培养考察评价体系有效性的基础和前提,指标设定既要考虑工作实绩,也要考虑每个人的个性发展,在指标设定上要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共性培养考察与个性培养考察相结合,充分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基础情况下干部的差异性,并进行科学分析,合理组合,体现出培养考察评价体系指标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提高其有效性,努力做到定量精确,定性准确。

  其次,要有科学的评价手段和方法。干部思想和行为的不断变化决定了评价手段和方法的复杂性,在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摸索,将传统的培养考察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特别是现代心理学和信息技术相结合,遵循其内在普遍发展的规律性和运行轨迹,才能创新评价手段和方法。同时,要将经常性培养考察与阶段性培养考察相结合,从平时干部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表现来判断干部的可塑性,提出有前瞻性的培养考察意见。还要建立培养考察档案,将干部在工作中取得的政绩和工作中失误、不足一并登记存档,对培养考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及时掌握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培养考察不仅要重视培养考察的结果,更要重视其过程,确保培养考察工作结果的真实性。

  第三,要建立有效的培养考察指标运行监控机制和科学的奖惩激励机制。通过经常性培养和突击性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对培养考察工作的各项指标运行情况随时进行有效监控,在监控运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根源、找到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建立科学的奖惩激励机制,通过分析培养考察对象的客观表现和潜能状况,在干部培养、干部管理、干部培训、干部监督上下工夫,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切实提高干部培养考察的有效性。

作者:周涛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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