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不落下任何一个环节,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具体到一些事件,是否存在没触及源头,或忽视了某个环节的问题呢?全国人大代表、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材在其准备向两会提交的建议中关注了这个问题。
他认为,许多食品安全事件中,“人祸”因素占了很大比重,而在三聚氰胺毒奶粉、瘦肉精猪肉等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事件背后,往往能看到一些“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的身影。但是,当事件曝光后进行追责时,这些人往往受不到应有的惩处,成为漏网之鱼。
事实上,当前在我国某些食品科研领域,特别是某些食品企业中,的确有些人从事着所谓“食品科技”的研发和创新工作,而他们的“成果”只考虑企业利益,完全不考虑食品安全。当初三聚氰胺被称为“蛋白精”,就是因为一些“科研人员”发现它可以提高氮检测含量的“神奇功效”。而它与“瘦肉精”一样,都曾以“最新技术”的身份逐渐加入食品行业的潜规则中。
的确,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已经严重透支了中国食品行业的公信力,而食品科技也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害科技”的负面影响下,逐渐被一些人“功利化”了。如果说那些使用“有害科技”的不法厂商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罪魁祸首,那么,研发这些“有害科技”的“专家”们,则应被视为提供犯罪工具的帮凶。
在西方发达国家,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果企业(或个人)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添加剂而危害到人体健康,一旦举报被证实,相关责任人,包括那些作为帮凶的“有害科技”的研发者和提供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严重者将被判一级谋杀罪而获死刑;与此相伴的还有足令其倾家荡产的经济处罚。我们或可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并按照食品安全可溯源性要求,把法律和监管触角深入到食品科技领域,清查那些已经研发出、正在研发和将要研发的“有害科技”,并让那些无良“专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