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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户外广告将有艺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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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获悉,重庆市正式开展户外广告合法性、思想性、艺术性审查专项治理工作,并建立广告专家评审团制度。今后,思想性、艺术性不佳的广告将不能在主城户外发布。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称,按照工商部门的新要求,新发布的户外广告必须要符合5项标准:1.主题要鲜明突出;2.形式要富有创意;3.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户外广告画面及色彩搭配要与建筑物、街景、环境相协调。不宜大面积使用偏暗淡或刺眼的颜色。不宜在密集建筑群、多层次视觉背景的空间发布画面、色彩凌乱的广告;不宜在城市居住区使用高强度光源,形成视觉污染。4.制作要时尚精良;5.文字与画面要整体协调一致。

作者:姜涛 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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