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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发布蔬菜、草药材、花卉和观赏植物种子与幼苗生产和贸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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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5日,巴西向WTO成员国通报了由该国农牧渔业食品部于2010年1月25发布的第13号部颁发案(公布于2010年1月27日第19号巴西联邦官方公报第1节第51-68页)。内容简述如下:本通报就批准蔬菜、草药材、花卉和观赏植物种子与幼苗生产和贸易规定的建议草案开始为期30天的公众评议。建立种子特性和质量标准,并批准被禁止的和允许存在的杂草种子清单。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5日。

  原文参考如下链接:

  http://extranet.agricultura.gov.br/sislegis-consulta/consultarLegislacao.do?operacao=visualizar&id=21466

作者:佚名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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